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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7:26 作者:信息员来源:新闻宣传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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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4426日—719

二、巡察内容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加强监督。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治建设情况;中央关于检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高检院、省委、省院、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重点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重点了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构和政工部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通过接访电话、邮政信箱、意见箱、电子信箱、现场接访等方式接受信访举报,现场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6688070216

巡察组邮政信箱:济宁市第178号邮政信箱

意见箱设置位置:济宁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门口侧、城郊检察院大门西侧、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大门西侧、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一楼四区直属察处视频会议室西门东侧

巡察组电子邮箱:jnswxcz140506@ji.shandong.cn

巡察组接访地点:济宁市人民检察院310

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市(县)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市委第六巡察组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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