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曲阜:依法履职,打掉隐藏在角落的摄像头
在钱包、插排、充电宝等一切你想象不到的物品上安装针孔摄像头,这不是间谍的秘密行动,而是张某某等人牟利的阴险伎俩。近日,经曲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曲阜市法院以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3年11月,某餐馆老板刘某怀疑店内服务员偷拿收银台钱款,便想买1台偷拍设备抓取证据。偶然的机会,刘某在某社交软件上加入了1个聊天群,群名为“针孔摄像头改装,货到付款”,该群内有成员发布插排、充电宝、刮胡刀等偷拍设备,并附有偷拍设备的使用视频,展示该设备的偷拍效果和使用场景。刘某看这些设备小巧,易隐藏,外观也伪装得很好,正好适合放在自己店内,遂添加了卖家好友,以1580元的价格购买了1个“插排”。
收到“插排”,有专人指导刘某操作使用。刘某在下载了指定APP并输入激活码后,“插排”便发挥了偷拍设备的作用。看着后台清晰的偷拍画面,刘某越想越不对劲:这些偷拍设备,如果被用在酒店房间等场所,不就是犯罪吗?他赶紧上网查询相关资料。果然,资料显示贩卖偷拍设备是犯罪,购买同样可能涉及违法。刘某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根据刘某提供的卖家信息、产品发货地址等线索,迅速展开侦查,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经调查,张某某家住河南周口市某镇。2023年10月起,张某某承接代工生产针孔摄像头设备业务,主要工作是将由摄像头和主板组成的模组隐藏到需要改装的产品中,如钱包、音响、插排、充电宝等日常物品中。改装完成后再根据“上家”要求发货给买家。
办案检察官介绍,一个模组的成本为270元左右,加上产品外壳,总成本约400元。每个设备“上家”付500元,张某某从中赚取100元差价。
在张某某出租屋床下,侦查人员发现若干正在改装的充电宝、路由器、剃须刀等半成品,和用来改装窃听、窃照设备的钳子、电动磨轮等工具。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张某某改装和销售窃听、窃照设备170余套,获利1万余元。
面对铁证,张某某还想为自己“洗白”:“我专门打印了纸条,写上了不能非法使用,纸条连同设备一起发给了买家,我起到了提醒和提示作用。我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涉嫌违法犯罪。”这种掩耳盗铃的操作令人啼笑皆非。
2024年5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曲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办案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罪名充分释法说理,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日,曲阜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曲阜市法院以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切勿随意购买和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犯罪。在日常生活及旅游出行时,如发现被窃听、窃照,谨记第一时间报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