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23-08-08 11:42
作者:信息员来源:新闻宣传办公室
为切实履行 “青少年维权岗”职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济宁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作出如下承诺:
一、办理青少年案件时,充分考虑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心特点,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政策;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纠正违法行为,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
三、加强与公安、司法、团委、民政等青少年维权部门、组织的配合,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法治环境。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预防、减少犯罪。
五、开通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并开展定期走访,为青少年维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邀请专业咨询机构、心理咨询师等,为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解惑答疑。
六、对社区内的问题青少年进行帮教,定期向家长、学校或者社区单位了解他们的近况与思想动态,制作座谈记录,制定并落实具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 联系电话 0537-3011082 监督电话 0537-301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