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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二届十佳法治人物 于海

发布时间:2020-12-17 09:32 作者:组织教育处来源:组织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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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拼命三郎的精神守护公平正义

 

       于海,现任济宁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2005年,经选调进入济宁检察机关工作,先后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15年来,他办理的500余起案件,无一起无罪判决,无一起撤回起诉,无一起超期羁押,无一起因办案质量引发申诉上访。

 

                                                                                办案就是办人生

        ”办案就是办人生。”这是于海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办案中始终坚守的信念:用扎实的证据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张锡坚等人贩毒案,涉案冰毒数量达十余公斤,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其中三名被告被判处死刑,两名被告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也是我市首例适用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按照法律规定,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50克以上就可以被判处死刑。”于海说,因此,每一克的认定都对定罪量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这个案件中,精确认定每名被告的贩毒数量非常关键,一克之差就可能决定别人“生与死”的命运,必须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刘某是该案的一名被告人,也是另一名被告人李某的妻子,在该案中主要负责贩毒资金的流转。于海认真审查了侦查形成的证据,发现了问题。“对其丈夫李某参与贩毒的事实,刘某开始是否知道?知道的确切时间是什么时候?”于海说,接手案件后,他发现证据链条不够完整,尤其是,在一些关键点上,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问题。”既不放过,也不冤枉,用扎实的证据说话。”为此,于海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广东陆丰到山东曲阜,10余个高速路口,被告人往返10余次,为了查清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活动轨迹,他调取、查看了沿线所有高速路口、被告人每一次往返的监控录像;为了查清每一个被告人、每一次的交易信息,他和公安人员调取了几百次的通话记录;为了查清每个被告人的资金往来明细,他多次到外地银行调查……

       在他的努力下,最终核实清楚了每一个被告人贩毒的数量,保证了每一克的认定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也查清了刘某参与贩毒的事实,“李某在外边做小生意,资金往来由刘某负责,日常进账比较少,可是后来,大笔进账逐渐进入账户,这个时候,刘某起了疑心,经过追问,刘某得知其丈夫参与贩毒,不过她没有制止,而是默许了这种行为,并开始负责贩毒资金的流转。”于海说,因此,前几次贩毒,刘某并不知情,更未参与,之前认定的数量必须予以扣除。最终,刘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于海很感慨,如果按照之前的数量认定,刘某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办案就是办人生,作为检察官,肩头的责任很重很重。

                                                                                 为公共利益而诉

        2018年,是于海工作的转折点。这一年3月,他受命担任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负责人,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公益诉讼,就是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再辛苦也值得!”自此之后,于海拿起了公益诉讼这把利剑,在守护社会公益的战场上一路“披荆斩棘”。

        2019年年末,长沟镇刘庄村村支部书记刘辉带着村民代表来到市检察院,将一面绣有“强化法律监督,关注服务民生”的锦旗送到于海手中,并连连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2019年年初,检察机关到刘庄村开展法治宣传时,发现了村旁一条小河的旁边堆满了垃圾,异味熏鼻,周围三米内寸草不生……,经向村民了解得知,这条河叫小新河,河边的垃圾已经堆放了近两年,到了夏天,味道更大,村民根本不敢开窗,虽然他们多次反映情况,但是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经过检测,该堆垃圾属于废弃化工原料,危害极大。一旦进入雨季,化工原料堆流下的雨水就会进入小新河,不但会对使用河水浇灌的耕地和农作物造成污染,而且危及京杭运河水系安全。经过现场勘察、多方调查和座谈沟通,于海牵头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对方及时进行清理。一周之内,相关部门就将在河边堆放了两年的废弃化工原料进行了转移和无害化处理。提到这件事,于海很自豪,他认为自己和同事们“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了件好事。”

       自2018年以来,围绕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全市检察机关共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57件,提起公益诉讼56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受损耕地690余亩,整治污染企业、加工作坊56家,追收国有财产近1亿元,追偿非法获利2300余万元,查处假药劣药22种、有毒有害食品7300余公斤。办理的诉某区环保局公益诉讼案、刘某某等人破坏渔业资源公益诉讼案、齐某某等人非法狩猎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市委傅明先书记先后作出批示,对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予以肯定。于海所带领的公益诉讼团队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他就是拼命三郎”

        2017年7月,林聪和于海一起到金乡县看守所提审。因为长时间加班,在去的路上,于海就感觉到身体不适。林聪提出把提审时间往后推一推,先休息休息,于海却坚持说自己没事。在看守所内,于海向往常一样进行着讯问,可是,当他起身拿资料的时候,却突然倒在了地上。“咱提审的犯罪嫌疑人安全送回监区了吗”这是于海醒来时说的第一句话,听到这句话,当时,林聪的眼泪忍不住地流了下来。时隔3年多,当林聪再次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然很动容,不停地感慨道“他就是拼命三郎”。

       对于海来说,有一件事情他始终难以释怀。2013年4月11日凌晨,尚未到预产期的妻子突然感觉肚子不舒服,被送到医院,早上8点钟,医生说需要进入产房待产,可是,当天上午,于海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在金乡开庭,他面临着两难选择。“当时妻子的情况有些紧急,医生坚决不让我离开。”于海说,可是,想到开庭的工作早就定下了,公安、法院都做好了准备,尤其是被害人近亲属从外地赶来,自己内心无比煎熬。也许是妻子太了解这个“拼命三郎”的性格,也许是看出来他的煎熬,妻子安慰他说“我没事,你去吧。”就这样,他毅然踏上了去开庭的路,将“绝情”的背影留给了妻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这个一米八五的魁梧汉子一度哽咽,他说,这始终是自己心里的伤。

        “作为检察官,勤勉尽责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于海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正因如此,他取得了令人称赞的工作业绩,也赢得了同事们的认可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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