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4日至7月1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市委部署要求,凝聚思想共识,共同推进整改工作。二是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巡察反馈当日,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三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贯穿于巡察整改的全过程。一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7个问题,及时形成整改方案及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具体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报送审查。整改方案经市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后分别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公室审核。三是党内正式印发。根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公室审核反馈意见,对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党组再次研究后,以党内文件正式印发。
(三)加强工作调度,全力高效推进。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动态管理。一是采取“红黄蓝”三色预警。配套制定任务更细化、责任更明确、措施更具体的巡察整改分工台账,实行三色预警、全时域跟进。二是召开整改调度会。市检察院先后2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责任部门整改推进情况,对下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实行“挂销号”“周调度”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工作进度缓慢的部门,予以严肃批评。
(四)注重成果运用,深化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一是注重统筹推进。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开展。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市检察院和3个基层院巡察情况,形成《共性问题清单》,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2025年2月21日,院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和班子成员围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情况开展自我剖析,深刻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自巡察整改以来,市检察院先后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4项,推动管党治党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及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进一步修订实施办法,明确专人负责,整改以来,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1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等应学尽学。(2)及时补学整改。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党组会,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推进涉外法治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等重要论述进行了补学,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3)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基层院、派出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整改落实。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制定学习计划。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规定必学内容纳入学习议题,确保应学尽学。(2)丰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2025年2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会议邀请市委网信办有关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3)健全中心组成员轮流研讨发言工作机制。每次均有3名以上成员作重点研讨交流发言。
3.关于落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重点任务行动慢、效果差问题的整改情况:(1)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指导督促基层院按要求落实“十百千”鲁检护企、“千企问需”调研活动,实现两级院走访调研“全覆盖”。2件案例入选全省优秀案例。(2)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各类涉民生案件3500余件,2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8件获评省院典型案例,2件入选全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三优”案事例。(3)强化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统筹领导。编发《济宁“检察护企”工作动态》,组织“检察护企”优秀案例、优秀制度机制、优秀监督模型评选。(4)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定期汇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2024年底向省院作了专题汇报,受到省院充分肯定,有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最高检公众号等转载推广。
4.关于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对2023年、2024年监督发现的涉企刑事“挂案”,均已依法清理完毕。2025年部署开展“大数据赋能涉企案件法律监督质效提升行动”,运用监督模型,开展常态化监督。(2)严防产生新的“挂案”。加强对基层院办理案件的监督,杜绝超期办案,截至目前,检察环节未产生涉企刑事“挂案”。(3)畅通企业涉法诉求表达渠道。建立“检企联络站”“法治副园长”等沟通联络机制,常态化走访调研企业,整改以来,协助解决企业涉法问题496件。
5.关于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功能作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质量审核管理。结合办案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推进“调研报告+检察建议”,促进检察建议质量提升。严格全市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程序,上提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审核层级,提升制发质量。整改以来,全市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5件。(2)强化能力提升。针对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存在的基本格式不规范、分析论证不严谨、释法说理不透彻等问题开展讲解培训,提升干警撰写能力。(3)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评选,择优上报4件,其中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6.关于刑事检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1)抓好案件质量管控。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组织对二审上诉改判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倒逼办案质量提升。(2)强化案件审核把关。制定案件处置实施细则及请示汇报暂行规定,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指导。(3)积极开展“监督能力提升年”试点工作。自试点以来,监督立案后提捕、移诉数量同比上升14.4%和45.3%。依托法律监督模型,针对侦查机关另案处理、无逮捕必要不捕案件长期未移送审查起诉等事项开展专项监督。(4)强化办案人员业务素能。制发《济宁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培优办法》,开展刑检条线大讲堂、公检模拟对抗辩论赛、“齐鲁公诉登峰工程·公检同堂培训”等。1名干警入选“齐鲁公诉登峰工程”人才库,1名干警在全省首届齐鲁公诉登峰工程论辩赛中获评二等奖,2篇文书获评第一届全省优秀刑事检察法律文书,1件案例获评全省刑事抗诉典型案例。
7.关于行政检察监督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大行政裁判案件监督力度。部署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加强对下级院提抗前业务指导,着力解决监督不力难题,提升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成案率。(2)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动性。发挥市检察院办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主力军”作用,创新探索依职权监督办案路径,拓宽监督案源渠道,2023年、2024年监督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0.57个百分点。(3)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整改以来,先后开展业务培训3期,选派4人参加上级院行政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以省院交办案件为契机,开展实战练兵,补强基层业务能力。
8.关于新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1)积极探索办理新领域案件。应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类案监督模型,摸排线索,制发检察建议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2)以“可诉性”为标准,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办案。带头推广应用新领域公益诉讼类案监督模型,开展“无票加油”偷逃增值税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催缴小专项活动,先后摸排线索13件。
9.关于派驻巡回检察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1)充分适用假释制度。研发“济宁执检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与审判机关、刑罚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假释适用共识,提升工作质效。(2)专项整治混管混押。将监督纠正看守所混管混押问题纳入看守所巡回检察重点监督事项,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联合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开展联合实地督导检查。(3)强化职务犯罪线索的发掘与移送工作,巡回检察向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移送相关职务犯罪线索。
10.关于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清理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沟通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对相关数据进行反复核对、梳理,推动形成常态化工作合力。(2)强化核查清理。部署开展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全面核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期间,对基层检察院监督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调研。
11.关于案件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格案件质效管理。抓好“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定期编写业务数据分析报告,对变化幅度较大数据进行重点分析。(2)大力提升业务素能。开展“济思广益”大讲堂33期,推动“点单送教”“同堂培训”“双百巡讲”“百庭观摩、千庭评议”等活动走深走实。(3)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和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管理模式,推进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质化,促进实现“每案必检”。
12.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1)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全力做好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重点人员建立台账,压实问题化解责任。(2)妥善化解信访矛盾。严格落实三类案件“每案必评、依法化解”机制,切实推动案件办理规范化、矛盾化解实质化,实现办案质量与司法公信力双提升。
13.关于检察机关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制度机制。出台《关于加强经济犯罪案件全流程追赃挽损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制发工作规程,规范追赃挽损工作。(2)积极推进涉案财物诉讼化处置试点工作。省院对我市开展涉案财物独立法庭调查和辩论、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等工作予以通报表扬。(3)做实“应追尽追、能追尽追”。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法律政策手段,强化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释法说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4.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1)抓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态势。(2)用好附条件不起诉。做实做足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的社会调查工作和决定后考验期的观护帮教工作。(3)严格落实未检“四大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履职,认真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申诉案件。(4)推进“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制定《关于开展“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院领导、未检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5)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建成10个法治教育基地,组织法治教育活动69场次,开展“法治进乡村进职校”法治宣讲129场次,创作“青未了”普法短视频、微电影8个。
1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学习意识形态有关制度文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责任部门检查提醒、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工作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16.关于涉检舆情防范化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舆情防范处置相关制度机制,构建全市检察机关横向协同、纵向一体的舆情防控处置工作格局。(2)常态化开展涉检网络舆情风险排查。自2024年12月至今,已组织开展3轮网络舆情风险排查,明确防范化解措施和具体时限。(3)开展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处置业务培训,2025年以来,组织网络舆情专题培训2场。(4)梳理汇总年度涉检舆情基本情况,并就改进和加强涉检舆情防范处置工作提出意见。
(二)关于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扛得不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扎实方面问题
17.关于落实保密管理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定密管理。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定密管理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保密教育,深化保密意识。调整确定具有机密、秘密定密权限的定密责任人10人,调整确定具有秘密定密权限的定密责任人24人。(2)健全制度机制,加大自查力度。研究制定市检察院有关保密工作规则,定期开展保密自查,每月一次互联网、工作网清查活动,主动排查整改保密安全风险,推动保密管理规定要求落实落细。
18.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建立检务督察与机关党委违纪违法信息互通机制。(2)持续深化专项警示教育。开展观看警示片等活动6场520人次,通报全省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1起;汇编《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手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政策解读》和案例警示录,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好警示教育。(3)实施“四位一体”工作制度。实施每周一党规、每月一案例、每月一谈心、每月一专刊“四位一体”工作制度,整改以来,推出“每周一党规”42期,“每月一案例”11期。组织党支部开展廉政谈话及风险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及时对账销号。(4)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动态更新廉政风险防控点9个,细化风险防控措施22条。
19.关于检察队伍管理“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情况:(1)压实从严治检“责任链”。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积极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召开会商、联席会议2次。配备18名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党支部工作自查12次,互查4次,建立问题台账。(2)强化日常监督。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及时谈话提醒。(3)加大对基层院的教育管理力度。组织开展全市检察人员思想状况摸底排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18个;积极开展“无违纪违法、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2024年邹城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双无”检察院。(4)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编发《廉政之声》专刊25期,积极参与市廉政文化作品展,获评优秀工作案例9篇、优秀微视频21个,“儒韵清风·清廉检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20.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司法办案等关键事项的监督,以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口和重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公布“码上举报”二维码,积极拓宽问题反映渠道。(2)开展廉政风险点监督检查。探索“督具慧眼”数字监督模型建设,用大数据擦亮“监督眼”。深入开展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专项调研,撰写调研报告2篇。(3)及时抓早抓小。积极发挥“驻”的优势,擦亮“探头”作用,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明察暗访、调研监督等多种方式,挖掘排查问题,主动提醒督促,精准监督执纪。
21.关于机关纪委工作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1)及时配齐人员。院机关内部平职交流1名副科级干部到机关纪委,专职负责机关纪委工作。(2)加强人员培训锻炼。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开展的培训班,全面加强对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不断提升综合素能、工作水平。
22.关于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政策学习。认真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学习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等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2)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将领导班子成员记录报告情况纳入全市通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3)加大通报力度。整改以来,先后制发“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工作通报11期,干警填报的自觉性、填报质量得到明显提升。(4)常态化核查倒查。每月对填报信息逐条甄别,及时发现并纠正理解不到位、填报不准确等问题,坚持对违纪违法案件逢案必倒查,推动记录报告去虚向实。
23.关于检委会工作机制运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定期召开检委会,研究案件、事项。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强化规范运行。开展检委会规范化提升活动,组织专项检查,通过单位自查、上级督查等方式,对会议程序、文书制作、同步录音录像、上下会议系统连通等加强督导,促进工作规范化。(3)强化集体学习。制定《关于加强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案例工作促进法律监督能力提升的实施办法》,通过开展学习、案件研讨等方式强化检委会建设。
24.关于检察业务数据管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1)规范案卡填录。制发关于加强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细则,常态化运用“数检通”,提高案卡填录规范性。(2)开展专项核查。2025年3月,召开业务数据质量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业务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在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检查中,济宁检察机关零问题。(3)强化协同监管。两级院业务部门安排专人担任数据监管员,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案管办每周向业务部门发送疑似问题清单。(4)强化结果运用。加强衔接联动,案管部门及时将业务数据监督管理结果移送检务督察和政工部门,用以追责问效。
25.关于检察业务文书规范管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办法规定。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对排查出的案件重新明确归档期限;对存在归档期限不规范的案卷重新加盖保存年限印章。(2)严格流程监控。依据诉讼档案闭环管理实施办法,督促承办人对已经实际办结的案件,及时在系统内结束办案流程。(3)开展督察检查。对202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诉讼档案归档及诉讼档案闭环管理办法机制运行情况等开展专项督察,针对工作机制落实不力、案件归档不及时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跟进整改落实。
26.关于工作总结和出台文件照搬照抄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肃批评教育。对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深刻吸取教训。(2)规范发文流程。加强前置导引、中期跟踪和后期审核把关,重要文件层报分管领导严格审批。(3)提高办文能力。组织办文和写作培训,提高文字水平。压实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每月对文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27.关于接访值守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和改进接访值守工作。按照接访大厅电话“谁接访值班谁接听”原则,明确接听责任,切实提高服务意识,确保电话畅通,及时、高效、妥善处理群众诉求。(2)用好12309检察服务热线。修订《“12309检察服务热线”值班制度》,加大12309检察服务热线宣传力度。(3)改进工作作风。对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开展专项督察,对接访值守、电话接听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通过督察,举一反三,更好地推动问题整改,提升工作效能。
2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1)规范审批流程。修订《济宁市人民检察院采购申请和报销审批管理办法》,重新梳理规范了采购申请的审批流程,新增业务书籍订购归口管理,新增据实结算内容及报销票据规范要求等。(2)补记资产账目。修订完善《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济宁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3)完善报销制度。修订《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公务卡结算范围,新增特殊原因未使用公务卡的报销审批流程。(4)组织财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事务保障培训暨会计人才库选拔,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与财务凭据的审验工作能力。
29.关于执行公函管理制度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1)开展排查,加强监督。修订《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强化对公务活动公函使用的日常性监督。(2)学习制度,严格审核。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加强接待费报销单据审核,严格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等报销凭证审查。
30.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制度流程。修订《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济宁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改大额支出项目审批流程,修改合同签订流程,新增“项目启动后预算调剂”情形。(2)严格程序标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3)全面排查档案。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组织开展自查,2024年所有项目均已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实现规范采购。
3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一体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制定《中共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固定议题清单》,整改以来,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次、党支部建设工作1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2次。(2)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党建工作清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清单三张清单,明确32项责任,健全“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建责任落实体系,形成上下一体、协同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3)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党建责任清单,构建“三级六岗”责任体系,压实党建责任。
32.关于担当作为争先进位意识差、标准低、不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1)科学合理制定2025年工作思路。年初组织开展“走在前、勇争先”大学习大研讨活动。定期调度承担省对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组织部门述职述廉评议、检察官述职评议等工作,树牢实干实绩导向,激励人员争先进位、担当作为。16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22个集体、112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最高检“南四湖专案”新闻发布会、全省数字检察竞赛、全省女检协会议等一系列重大会议活动在我市成功举办。(2)优化检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出台《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推进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3)强化业务分析会商。每月开展办案质效分析,持之以恒做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获评最高检、全省典型案事例19件。
33.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1)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8个党支部补选委员、支部书记等。(2)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市检察院党支部工作规范》,制发《机关党建月重点任务清单》11期,提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质量,1项主题党日活动,被选编在“机关党讯”《党建工作记实专刊》第7期。(3)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搭建阳光政工平台。对党费收缴与支出、党员发展过程、工会费用开支等9项事务及时在平台公布。(5)及时调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领导小组。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扎实方面问题
34.关于对下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对下监督。督促城郊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实施办法,经费支出严格把关。(2)开展现场评价。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现场评价,对成绩突出的基层院进行通报表扬。(3)提升内控水平。邀请专家进行内部控制建设专题授课,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内部控制建设素质能力。
35.关于业务人才培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1)突出青年人才培养。出台《关于加强青年工作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省院“青蓝计划”要求,省市检察院26名“蓝方”与基层院“青方”结对组合,充分发挥以老带新传帮带作用。3篇经验材料被省院“青说蓝说”栏目转发,3对青蓝结对人员被评为全省青蓝计划表现突出结对人员。先后共有11名青年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2)强化实战锻炼。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庭审观摩评议”专项活动,编写的《百问百答—公诉人出庭常见问题系列问答》,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3)强化业务培训、以赛促训。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强能提信、匠心检察”素能提升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济思广益”大讲堂促进法律监督能力提升的实施办法》,积极开展“济思广益”大讲堂暨检察实务论辩等活动。
36.关于落实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政策研究。认真学习干部交流有关政策规定,加强队伍建设工作整体谋划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干部调研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干部调研,扎实推进全市检察队伍一体化建设规划落实落细。(2)注重干部交流。结合实际,形成干部交流方案,常态化、制度化稳妥有序推进干部交流和多岗位培养锻炼,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
37.关于上轮巡视反馈问题出现反弹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党组会议工作规则和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两类会议范围,规范议题审议程序,有效提升议事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注重统筹结合,把巡察整改与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从严抓好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二)注重标本兼治,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效。对已整改完成的,定期回头看,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注重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别是围绕问题易发频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注重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堵塞漏洞、正本清源的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检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聚焦主责主业,通过巡察整改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自觉把巡察整改与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和提升检察机关履职能力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法治之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3011090;电子邮箱zxzzhd@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