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经验做法亮相全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展示检察机关护航文化强省建设工作成效,12月17日上午,山东省检察院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守护齐鲁文化根脉”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衣光军通报全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情况。山东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山东省检察院新闻宣传办公室负责人主持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济宁市检察院、临沂市检察院两个市级院分别答记者问,介绍本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经验做法。
济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启方答记者问
此次发布会,省检察院同时发布了6件全省检察机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泗水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卞国故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守护大运河文物和文化遗产
济宁历史悠久,是儒家文化、运河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和传承地。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锚定“持续擦亮孔孟之乡、运河之都品牌,加快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新使命、新定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开展大运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共制发检察建议4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为大运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加强走访调研 积极摸排线索
济宁市检察院积极贯彻预防性监督理念,主动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全面了解辖区内大运河沿线文物和文化遗产底数,开展全覆盖走访调查,准确掌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实际状况。同时,以文物和文化遗产是否存在严重损害风险为标准,深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大运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实现了从事后救济向事先预防的转变。
坚持梯次监督 守护文物风华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梯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了对文物的综合保护、系统保护。任城区检察院针对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街区部分古建筑糟朽变形、历史风貌受损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协同履职落实保护责任,同时推动政府对现有历史文化街区资源的挖掘与整合,助力续写“以河兴市”新篇章。嘉祥县检察院针对曾庙内部分古建筑群石雕破损、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在制发检察建议未有效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全面履职,从而实现了文物的修缮保护和消防设施的改造升级,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创新协作方式 汇聚保护合力
全市检察机关以大运河沿线“三名”保护专项活动为契机,与文旅、住建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强化文物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进一步汇聚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合力。邹城市检察院将儒家“民本”思想融入司法实践,打造了“益心筑梦”公益诉讼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联合文旅部门启动“文物保卫战”,加大对摩崖石刻偷拓、古树名木破坏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筑牢文物保护防线,以协同共治让文物焕发新光彩。
下一步,济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规范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推动大运河文物保护实现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