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1例!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典型案例发布
发布时间:2024-09-30 10:18
作者:信息员来源:新闻宣传办公室
近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典型案例》发布。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田某某等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
2023年1月至3月,田某某组织田某等六人以“免费赠送游戏皮肤”为诱饵,引诱QQ号使用者添加微信好友,并通过木马程序窃取微信号和密码,后将窃取的微信号以每个70元的价格提供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经侦查,田某某等七人共窃取微信号1100余个,其中多数使用者为未成年人。济宁高新区检察院以田某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田某某等七人受到相应刑事处罚,并承担相应的公益损害责任。
网络窃取未成年人通讯账号,严重影响人身、财产安全,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法综合履职,在严历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准确认定被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发挥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打击协同保护作用,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惩罚违法犯罪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双重效果,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