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举行工作交流会商会
9月13日,省检察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围绕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合作、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惩治金融领域犯罪深入交流会商,进一步凝聚维护金融安全工作合力,共同服务保障山东金融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山东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邢桂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顾雪飞指出,以检察履职防范金融风险、惩治金融犯罪、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是检察机关必须担起的重要责任。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工作交流会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共同为我省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更高政治站位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工作中,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好金融检察工作的政策取向、改革方向、办案导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金融检察案件,准确领会金融法治精神,判断金融案件实质法律关系,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组织举办沟通座谈、通报会商,优化联动履职、协同履职、贯通履职机制,助推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大力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及时跟踪金融新业态及金融犯罪新特点,研究解决法律及政策适用、类案处理等问题,在办理疑难复杂金融犯罪案件中总结经验、锻炼队伍、提升能力。
邢桂君指出,防范金融风险,惩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是金融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共同肩负的政治责任。此次工作交流会是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会议精神的有力举措,山东金融监管局将与省检察院一道纵深推进双方沟通交流与协作配合,共同确保山东金融“稳如泰山”,合力谱写新时代金融工作山东新篇章。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着力优化金融安全稳定架构。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能力,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果断出手、严查重罚,维护金融安全。以防控风险为目标,着力强化央地监管协同联动。不断深化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的共识,合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推动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以交流会商为载体,着力深化执法司法衔接协作。持续推进沟通联络、积极预防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重点风险、切实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大专业化建设协作力度,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山东金融高质量发展。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钦杰,山东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许彦峰分别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与会同志围绕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工作联络协调、案件办理、预防犯罪、专业建设等方面达成许多共识,形成并会签了会议纪要。省检察院、山东金融监管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