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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高温杀手”是它?还是他!

发布时间:2024-08-02 09:52 作者:信息员来源:新闻宣传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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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酷暑,不少网友调侃“西瓜、空调”才是夏天避暑的正确打开方式。可是,面对高温酷暑,仍有不少人顶着烈日,为生计奔波。今天的故事,与“高温”有关。

时间回溯到2023年8月的一天,毒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年近70的刘大爷正在帮雇主干活,这是他当天凌晨在劳务市场找的一份临时工。忽然,刘大爷感觉脑袋一阵晕眩,心里如同翻江倒海般难受,随即便呕吐起来。一起干活的工友赶忙打电话将情况告诉了雇主赵华。

 

赵华闻讯赶来。刘大爷说自己头晕难受,没法再继续干活,赵华便提议开车把他送回家休息。随后,赵华和工人开车将刘大爷送到了他村子附近,由于害怕承担责任,赵华把刘大爷放在路边后,便驾车离开了。

 

而这一幕恰巧被刘大爷的邻居看到,此时,刘大爷坐在地上,闭着眼睛,不能说话也不能活动。邻居立马打电话通知了刘大爷的家人,大爷的家人赶来后,赶紧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因病情严重,入院后,刘大爷在重症监护室一直昏迷不醒,后经法医鉴定,被诊断为患劳力性热射病,属重伤二级。

事情发生后,刘大爷的儿子打电话给赵华,对方只承认刘大爷给他干过活,不承认遗弃的事,多次协商无果,后来赵华更是对刘大爷的家人避而不见,直到被公安机关传唤才主动投案。同年11月,赵华被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在受理此案后,作为承办检察官,我与刘大爷的家人沟通得知,因家庭困难,刘大爷在本应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年纪,却因生计所迫四处打零工。事发后,为给刘大爷治病,家人不仅花光了积蓄,还背上了外债。听完大爷家人的倾诉,我心中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为减轻刘大爷一家的经济负担,我院联合公安机关,多次与市卫健委沟通,协调医院为刘大爷减免了部分医药费。考虑到刘大爷因案至残,我院第五检察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了一笔司法救助金。

 

热射病是由热损伤因素作用于机体引起的严重致命性疾病,分为劳力性和非劳力性两种。“劳力性热射病”多在高温、高湿和无风天气,进行重体力劳动或剧烈体育运动时发病。

本案中,刘大爷在近40℃高温的天气下从事重体力劳动,突发“热射病”。雇主赵华因缺乏常识、害怕担责,在刘大爷因“热射病”中暑后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将其遗弃在路边,最终给刘大爷的身体带来了不可逆转的伤害。造成这样的后果,雇主赵华难辞其咎。

 

2023年11月,我院以赵华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向邹城市法院提起公诉。

 

事发后,赵华不但没有赔偿,而且没有说过一句道歉的话,这让刘大爷和家人耿耿于怀。为妥善解决双方矛盾,一方面,我多次对赵华进行释法说理,通过讲解法律条文,释明雇工责任,使赵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对方家庭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赵华主动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并承诺赔偿15万元。另一方面,我与刘大爷的家人促膝长谈,逐渐打开了他们的心结,他们表示愿意给赵华一个悔罪的机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023年12月,邹城市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赵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

                                             ——邹城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赵洪旭


(文中涉案单位、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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