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亮点展示】泗水县检察院创新项目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创新工作评审三等奖
近日,在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第四届)工作创新评审中,泗水县检察院《构建“1+N”开放式救助体系 实现司法保护助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修复工程建设》获得检察创新项目三等奖。
近年来,泗水县检察院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理念,积极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路径和渠道,创新构建“1+N”开放式救助体系,努力实现专业化一体救助和多元化帮扶的有机融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主流媒体予以报道,相关经验做法纳入县人大未成年人保护决议,获省检察院刊发推广。
突出“三个方向”
构筑开放式线索收集渠道
向内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将救助线索移送纳入绩效考核清单,要求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着重发现是否有因案导致权益受损,陷入生存、健康、教育、发展困境的未成年人,主动将线索移送给控申部门;控申部门经授权可主动筛查业务系统内救助线索,便于及时开展全面救助。
向外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与乡村振兴、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多方数据共享平台。与乡村振兴局联合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共享乡村振兴局防贫保理赔救助台账、脱贫户名单等。共筛查发现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救助线索4件,均依职权开展司法救助。
向下建立“检网融治”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将触角向基层延伸,聘请基层社区网格员、村居儿保主任等,充分发挥基层人员“眼睛亮”“耳朵灵”的优势,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信息网”。
凝聚三方力量
搭建多元化司法救助平台
融合检察办案团队。构建以控申部门主导、未检部门参与、其他业务部门协同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办案体系,凝聚检察机关内部力量,形成履职合力。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与妇联联合成立全市首家 “鹿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服务。联合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借助儿保主任的力量,在未成年被救助人动态信息采集、问题线索报告、家庭监护督促、救助跟踪回访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
融汇社会救助体系。凝聚社会团体与慈善组织等社会爱心力量,通过司法救助、慈善总会专项救助、社会爱心人士救助等,为8名困境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金9.6万元,协调社会救助金10万余元。
把握三个维度
实现全方位跟踪救助
物质救助与精神救助并重。在物质层面,通过司法救助金、“雨露”救助计划、办理低保、危房改造、爱心企业资金扶持提供物质救助和生活照顾;在精神层面,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检察官微爱妈妈精神陪伴等,使经历刑事案件伤害的未成年人获得倾诉渠道。
生理层面与心理层面兼顾。生理层面,为未成年被害人建立一站式医疗救助机制,帮助落实医疗、康复机构,促进身体康复。心理救助层面,建立了专业的心理辅导室,配备了心理综合测评沙盘等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测评、疏导和矫治。
当前维度到长远救助延伸。在解决当前救助难题的同时,实施救助回访和常态联络制度,帮助开展学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既解“燃眉之急”,又纾“长远之困”。
建设救助“四个工程”
助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修复
建设心理救助“向阳工程”。聘任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特邀检察官助理1名、引入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3名,在办案中同步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涉案未成年人以积极向上的“向阳”心态回归学校、社会。共提供心理干预16人次。
建设家庭环境修复“港湾工程”。充分延伸司法救助深度,通过监护干预和保护救助工作,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通过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失去监护人的未成年人解决监护缺失的问题。对于发现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发出“督促监护令”。
建设校园环境修复“学堂工程”。深化检校合作,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建立常态化联席机制,对于符合回归校园条件的未成年人,坚持能入学尽入学原则,通过劝导谈心、协调招生入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帮助未成年人重圆心中梦想。
建设社会环境修复“归林工程”。邀请社会志愿者为有就业需求适龄未成年人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助他们尽快立足和融入社会,实现返鸟归林。共开展就业指导谈心谈话20余次,帮助实现就业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