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 | 借“办厂”包装谎言,他盯上了同事手机里的网贷app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各种网络贷款平台不断兴起,人们只要提供身份信息便可以轻松把钱贷出来,于是某些不法分子将目光盯上了“熟人”的网贷app,花言巧语,利用人们对网贷不熟悉的情况实施诈骗、盗窃等行为。
【案情回顾】
(某企业的厂区内,员工张某碰到自己的同事王某)
张某:“我岳父开的厂子需要资金周转,借我点钱,伙计?”
王某:“不好意思,哥,最近手头有点紧,没有钱借给你。”
张某:“那你手机里有支付宝吗?”
王某:“有。”
张某:“你这支付宝上的花呗、借呗都有额度啊,这样闲着太可惜了,给我用用吧。你放心,我从上面借出钱来后我来还款,我再额外给你点利息,绝对不会让你吃亏,既解决我们厂缺资金的问题,你也能有点收益,我保证一个月后就还上,要不我给你打个借条也行!”
面对张某诚恳的态度,王某信以为真,便将自己的手机交给张某,张某从借呗上贷出两万元,并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上。一个月后,张某果真把借的钱还上,另外给了王某几百元的好处费。收到钱的王某开心不已,殊不知张某给他的“好处费”是用同样的方式从别的同事那借到的钱,更不知张某把借来的钱用于投资网上虚拟公司和网络赌博,“岳父开厂需要资金周转”只不过是张某骗钱的借口而已。
【办案过程】
在利息不断叠加和张某无度挥霍下,“债务”的雪球越滚越大,后张某无力还钱选择关机出逃。在账单到期面临逾期,被害人不但没有收到张某的转账,反而联系不上张某时,才如梦初醒。最终,张某在外迫于压力,返兖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自2018年到2020年间,张某通过这种方式向26名同事“借钱”,期间不断拆东墙补西墙,从同事手机上下载了多种金融借款平台app,用同事的名义进行了上百笔贷款,截至案发共骗取被害人380余万元。承办检察官认为张某虚构事实,以借为名骗取同事的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非正常的借贷关系,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对张某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最终,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接到判决书后,张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服从判决,好好改造。
检察官提醒
现实中,一部分人合理利用网贷缓解了资金需求,度过了难关,而同时也有部分人过度使用了网贷导致以贷还贷,越陷越深,甚至走向了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一是网贷平台借款门槛低,钱来得太容易,就让很多人无节制的去消费;二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网贷本身以及对不良网贷的隐患和风险认识不足,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增强。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应树立理性的消费观,远离不良网贷行为,切记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借给他人借款或购物,并且当自己的信息被不法之徒利用时,应当及时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